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
部署改革督察工作 沈德咏强调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
抓党建带队建推改革促审判 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
11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结合司法改革实际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孟建柱书记在中央政法委第27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直面突出问题,加强改革督察,以坚忍不拔的意志、扎实细致的作风,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受周强院长委托,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改革督察问责有机结合,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改革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司法改革督察工作,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沈德咏指出,要深刻把握司法改革重点和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的重要指示,牢牢抓住司法改革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带动各项改革全面协调推进。要注重研究解决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政策在落实时变形走样打折扣,改革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改革推进中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要注意研究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制度规定,精准聚焦施策。要积极借助司法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做到决策有据、论证有力、评估有数,构建科学、实证的司法改革方法论。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善于倾听和接受关于改革的理性思考和客观评价,充分吸纳各方意见,汇集各方智慧,为解决改革难题提供不竭的智识源泉。
沈德咏指出,要将督察作为推进改革重要抓手,以督促行、以察问效,通过督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精准施策。督察要坚持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相结合,既要发现典型、表扬先进,发挥好先进试点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又要发现问题、鞭策后进,推动各地区改革均衡发展。要细化督察要点和问题清单,找准重点焦点难点。督察要多措并举、动真碰硬,既要听面上的汇报,又要实地“听、查、访、评”,灵活采用随机谈话、调查问卷、查看案件管理系统等督察手段,确保听到真声音,了解真情况,发现真问题。要建立督察反馈整改和跟踪问效机制,坚持督察、反馈、整改、追责、问效相结合,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地法院,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于应当由最高法院出台政策意见统一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加强对下指导。对于督察中发现推进改革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有关部门要进行问责,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广泛支持。
沈德咏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要以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推改革促审判,防止从严治党和审判工作“两张皮”,防止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两张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和改革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决定最高法院将组成四个督察组,近期对12个省区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督察。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贺荣,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以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李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