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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风向标 创新保护伞——知识产权法院一年来工作述评
2014年11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在全体法官的热切注目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
至此,中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诞生了,中国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跨出了关键的一步,这一步,也是影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一大步。
知产保护里程碑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不仅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改革,也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尝试。知识产权法院是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是中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超出了司法保护本身,它运转的效果甚至会影响中国未来司法改革的走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相继挂牌。
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是我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支撑科技创新及其升级转型的重大举措,彰显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知识产权权益的对外形象与国际影响。
而在从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人士看来,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有利于统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标准,整合我国知识产权司法资源,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效率,并有效克服保护主义和从根本上理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与刑事审判的体制与机制。
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趋势,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成果,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被逐渐提上了议事日程,并最终由构想变成了现实。
与世界“接轨”
用紧锣密鼓来形容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轨迹,一点也不为过。仅仅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中国最年轻的专业法院就诞生了,并带给关心知识产权保护的人们众多期待。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认为,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背后是中国创新驱动发展带来的巨大需求。“中国正在由一个制造大国向创新型国家转变,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恰恰顺应了这一关键节点。”
与依靠廉价劳动力、引进外来投资的发展模式相比,依靠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正在成为趋势,而知识产权法院将为中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是我国顺应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潮流和通行经验的重大进步,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重视,从此,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与世界“接轨”。
司法改革“风向标”
日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了解到,2015年11月底,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万余件。
在抓紧办案的同时,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正在积极将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落实院庭长办案制,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均由院长、副院长敲响了开庭办案的第一槌;成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
知识产权法院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创新创业的实践者,还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现行者和探索者,因此,知识产权法院承担着先行先试各项改革举措的重要职责。一年来的实践证明,知识产权法院已经成为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晴雨表”和“风向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郑胜利认为,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进程中的第一步,而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布局专门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集中和统一相关案件的上诉审理,统一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审判尺度,仍然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据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及其审判制度还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最高人民法院将在立法施行3年后就知识产权法院运转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报告予以审议,知识产权法院的各项制度将根据审议情况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记者 罗书臻)